连云港市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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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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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补贴

  1. 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就业年龄阶段无业无固定收残疾人;残疾人学生;未领证14岁以下残疾儿童。

  2. 申请材料

    残疾人持本人的二代残疾证、身份证、户口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材料。

  3. 服务流程

    (一)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填写《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表》,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出申请。

    (二)初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辖区内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复审。乡镇(街道)残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评估。县、区残疾人辅具评估机构根据残疾人申请进和评估,提出辅助器具适配方案建议。

    (五)审批。县、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和服务机构提出的适配方案建议进行审批。

    (六)适配补贴。残疾人按照适配方案到定点机构选择辅助器具。所选辅具价格等于和低于补贴标准的给予全额补贴;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补贴,超出部分由残疾人本人承担。

    (七)回访。残疾人辅具服务机构对适配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和适配后服务。

      责任部门:辅具中心

    服务电话: 辅具适配 85838097
                 
    假肢矫形器85855239
                  
    听力验配 8585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