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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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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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体育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单位《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 2012)7号)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中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我省有480万残疾人,人数众多,情况特殊,特别需要精神激励和帮助。残疾人有特殊的沟通方式和心理需求,需要特殊的文化服务。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是实现党的宗旨和实施文化建

设工程的应有之义,是残疾人共享“两个率先”的客观需要,是倡导残健融合、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弘扬扶残济困优良民族传统、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省残疾人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广泛传播,并在国内外残疾人重大体育赛事和艺术汇演中取得佳绩。但是,由于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残疾人因生活困难、文化消费能力低,精神文化生活还相对匮乏,残疾人文化资源还比较薄弱,各类文化娱乐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还不够完善,符合残疾人个性化的文化需求还难以满足,参与文化活动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明确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公共文化生活,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支持残疾人特殊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二)发展方向。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培育推广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自立、自尊自信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加大残疾人文化建设力度,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满足残疾人特殊文化体育服务需求,充分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扶持残疾人文化发展,发展特殊艺术,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培育残疾人文化社团。

(三)目标任务。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和载体建设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坚持重心下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务;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三、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

(四)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文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明确职责要求,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要明确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把残疾人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估指标。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在推进社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建议,吸纳残联组织共同参与推进。

(五)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服务。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和图书室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角),不断丰富适合残疾人阅读的各类书籍和音像制品。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定期开展适合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项目内容。各地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和比赛,要将残疾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纳入其中,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立残疾人组别和奖项。

(六)加大资金和优惠扶持。各地要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不断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鼓励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向残疾人免费开放。鼓励广电、通信等服务单位对残疾人给予减免优惠。

四、营造扶残助残的优良社会环境

(七)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各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将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纳入当地宣传规划,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各主要新闻媒体要通过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开设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残疾人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五、加强宣传文化阵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九)加快文化体育场馆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文化馆、体育场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动物园、植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和改造,普遍设立无障碍通道、轮椅座位区、盲人导引道、语音说明装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无障碍明显标志。

(十)促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区),配置盲人读物及相关设备。电视台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免费开播手语新闻节目,重大新闻和重要会议、活动须加配手语翻译,影视作品和节目普遍加配字幕。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支持电影院开办盲人讲解电影专场。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下乡、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项目设计和组织落实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提供无障碍环境条件和增设必要的服务内容。

六、完善各级残联文化体育活动平台

(十一)建立健全残疾人活动中心。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各省辖市、县(市、区)残联可建立符合国家建设标准、满足残疾人需求的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活动。

(十二)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积极为各类残疾人文化体育社团开展训练活动提供免费服务,定期组织残疾人开展文艺汇演、展览和各项残疾人体育比赛,聘请文艺和体育专业人员深入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和村(社区)等残疾人集中场所指导文化体育活动。

(十三)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各级残联鼓励、支持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开展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把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引导广大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

 七、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

 (十四)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社区文化活动。各地要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鼓励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开辟残疾人便于参与、设施无障碍、场所固定、形式有效的文化活动场所。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重视依托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组织基层残疾人就近就便参与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残疾人文化周”具有内容丰富、形式简单、人人都能参与、人人都能受益的特点。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有利于残疾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影响力,打造培育一批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典型,使“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真正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特殊艺术才能、集中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

(十六)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覆盖面。“十二五”期间,每年建成100个以上“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达标社区、100个以上“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达标乡镇,并按照残疾人文艺表演进社区、读书活动进社区、知识技能培训进社区、工艺美术作品进社区、文化知识讲座进社区、回馈社会活动进社区的“六进社区”标准进行考核验收。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残疾人文化服务延伸到底,开展残疾人文化“四进家庭”活动,即“常用电子产品进家庭、文化出版物进家庭、文化助残志愿者进家庭、信息无障碍进家庭”,使残疾人在家就能享受到先进文化给生活带来的变化。

(十七)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宣传并普及一些康复效果明显、易于残疾人掌握和推广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o发挥现有各级优秀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全民健身志愿者在动员、指导、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普及健身知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利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重要节点,选择残疾人喜闻乐见的、富有民族民间特色的体育活动项目进行展演、交流,同时提供健身咨询指导、体质测定等志愿服务。

八、培育残疾人文艺人才和文化社团

(十八)加强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教练员培养培训机制。各级文化、艺术团体要加大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支持力度,通过专业艺术团体与残疾人艺术人才结对帮扶、委托培养、同台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的发现、培养、储备机制,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数据库。残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工作,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纳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吸收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加入文化艺术团体单位和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协会等。

(十九)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社团建设。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和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有条件的市建立业余残疾人艺术团体,采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临时抽调演员、定期训练的运行方式,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发掘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要突出品牌化和连贯性,鼓励形成“一地一品”的特殊艺术品牌。

(二十)鼓励创作残疾人题材文艺作品。新闻、出版部门要增加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采取特殊奖励措施,鼓励作家、艺术家深入残疾人实际生活,创作反映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风貌的文学艺术作品。

九、积极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

(二十一)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对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共同创办或残疾人参与人数较多的各类文化创业、工艺美术、特殊艺术等企业、团体规定的扶持政策,落实好残疾人文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各地中小、微型企业创业优惠政策要将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纳入其中。

(二十二)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亚平台。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残联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的培训。各类产业园区、景区、商区,要为残疾人创造必要条件,鼓励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积极参与文化创业。开展创建省级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基地活动,发挥孵化、示范效应。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培训,引领残疾人逐步实现文化创业、就业理想。

(二十三)完善各项帮扶措施。党政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爱心企业,可定向采购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产品,关心、扶持残疾人实现文化创业就业。经济发达地区要以打造残疾人特色文化街(区、园)等形式,鼓励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开辟文化创业蹊径。要积极拓宽残疾人文化商品销售渠道,在各类景区、商区设立直接销售或代销代售点,按规定给予房租减免等优惠。

十、广泛开展文化助残活动

(二十四)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o进一步发挥各级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和图书馆的专业指导作用,指导残疾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技能。社会各专业服务指导机构要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各级文学艺术家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会员加入,大力培养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

(二十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需求和文化艺术才能的了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引导社会爱心组织和企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共同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

(二十六)坚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通过“扶残助学”、“科技助残”、“爱心赠刊”、“爱心赠书”、“爱心送戏”等形式,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为残疾人送书、送文艺作品、送彩电收音机等文化助残活动,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各演出团体和演出活动主办单位向残疾人提供公益赠票和优惠票。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