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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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公开目录
2016年度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
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市各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县、区建立业务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行政性措施、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三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康复处、组维处)及三个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全面落实。
“两项补贴”新政稳步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要求,草拟我市《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对今年实行“两项补贴”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信息统计和资金测算。目前,在新政没有落地情况下,继续按“老标准、老办法”发放资金,为8210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19.3万元,为6988名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302.86万元,为16640名残疾人发放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金3492.93万元。
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全市残疾人均可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动物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活动场所;为4289名残疾人办理了爱心乘车卡,实现了免费乘坐公交车;为5549名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4846名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79507名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为308人发放教育专项补贴38.4万元。
2.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初步构建。
初步形成了《连云港市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实施方案》;与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连云港市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阳光助学”实施办法》,对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入园学费进行全额补助,对接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在普通幼儿园开设特教班;依托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挂牌成立了“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连云港分院”,加强学历教育;积极协调教育局、爱心企业、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嘉道理项目组等部门,探索送教上门,为成年残疾人开展送文化上门服务。
3.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出台《连云港市2016年度残疾人康复“三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落实“提升康复质量,提升康复管理水平、提升康复影响力”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康复工作水平。赣榆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单位。
完成“斯达克·世界从此欢声笑语”助听捐赠项目。为我市680名听障人士免费捐赠助听器1360台,价值1300万元。
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为1704名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训练,开展2000人次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为12名聋儿实施电子耳蜗项目救助。
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机制常态化。为1000名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完善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救助制度。为209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服务,76名重症患者免费住院。
完成全市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全覆盖试点工作。为2844名持证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投入经费约250万元左右,初步实现了“辅具进家庭,服务零距离”。
4.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再增渠道。
制定《连云港市残疾人培训就业体系建设方案》,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挂牌成立“连云港市残疾人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和“连云港市阳光特殊职业培训学校”,成为全市残疾人实习实训基地、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托养基地、学历教育基地和文体活动人才培养基地。全市已建成集残疾人就业、实训、实习为一体的综合基地4家,小型可复制培训、实训、实习点超过30个,创业孵化基地2个,培训就业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与培训。全年全市举办培训40余期,培训专业含计算机、农村实用技术、盲人按摩、电子商务等20余种,培训残疾人1000人;全年召开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0余场,新增残疾人就业710人。
先后出台了《连云港市盲人按摩业服务发展规划》《连云港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连云港市就业管理中心促进盲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等文件。成立30家盲人按摩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合格机构、示范机构,新增盲人按摩机构42家,全市机构达到133家,从业人数超过190人。
大力培育辅助性就业项目。主动与企业对接,签订劳动协议,在托养中心引进布绒玩具加工、网具龙骨加工等项目,锻炼提升托养对象的劳动能力,使之能自食其力。全市共有175名残疾人分布在13家托养机构中得到了辅助性就业安置。
举办连云港市首届残疾人展能节。10月-11月举办全市首届残疾人展能节。展能节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通过才艺评选、职业技能竞赛、特殊技能展示、成果展示等形式,在全市共开展各类活动、比赛及展示220场,充分展示残疾人创业热情和创业能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推动残疾人就业。
5.残疾人托养服务内涵拓展。
以购买服务、申报公益创投等形式,大力开展居家托养、日间照料等服务。推进“托养服务+医疗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对病情严重的入住人员实施封闭管理,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托养服务;对病情稳定的入住人员实施自我管理引导,提供医疗康复、运动康复等康复托养服务。全市共有65家托养机构为近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新型托养服务。
6.残疾人扶贫精准力度持续提升。
做好建档立卡录入工作。全市有27740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录入数据库。同时定期与扶贫部门沟通,掌握贫困残疾人民的更新数据。
做好危房改造统计工作。配合住建局做好全市残疾人危房改造统计工作,初步统计438户残疾人家庭将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多形式开展扶贫。采取产业扶持、培训扶智、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残疾人脱贫,制定了“一人一策”帮扶方案,努力拓展残疾人扶贫项目,全市12家扶贫基地带动近1000余名残疾人脱贫或增加收入。
7.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试点方案》,建成省级残疾人之家46个,市级残疾人之家59个,“残疾人之家”都充分体现了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做到了一家多能、一室多用。
完成专项调查和基础信息库数据采集,并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残联通补贴,截止到8月20日省残联数据封库前全部完成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同时完成年度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信息快报工作。
8.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丰富多彩。
成功举办“同在阳光下共享幸福梦”——2016连云港市“十二五”电视表彰晚会。市领导杨省世、王加培、董春科等在晚会前接见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并与大家握手合影留念。
积极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拓宽残疾人事业宣传渠道,做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上有文,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各项优惠政策等。市残联微信平台发布各类消息30篇;上报省残联网站24篇;刊登“残疾人之友”专栏8期;“播出残疾人之声”26期,“手语新闻”28期。投入近95万元,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开设了“残疾人之友”专栏,在广播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之声”节目,在连云港电视台打造“手语新闻”节目。与电视台文化栏目《人文360》合作开播残疾人“特艺秀”专栏,形成强势宣传效应,为有才艺有理想的残疾人构建起一个交流与展示的平台。
成功承办了第七届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残疾人田径锦标赛(苏北片)。2016年5月27日至28日,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在我市举办,共七个代表队参加,105名运动员参加十个项目的比赛,我市代表队取得了金牌第一、总分第一的好成绩。成立连云港市残疾人射箭队。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表见附件:《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度收入总计3185.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2.27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支出总计3374.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2.45万元,增长2.1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3185.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85.0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372.27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XX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693.26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为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374.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维权等方面综合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专项支出包括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扶贫、公益性购岗、残疾人教育、其他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6.48万元,增加11.3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万元,增长3.79 %。主要原因是为了残疾人事业工作需要,新调入工作人员。
3.其他支出325.6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504.1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市残联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残疾人工作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本年收入合计318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本年支出合计337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85万元,占15.55%;项目支出2849.33万元,占84.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185.0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72.27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加。
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374.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2.45万元,增长2.1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残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37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45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为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二)公用经费2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增加。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拨残疾人康复、就业及扶贫、教育经费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二)公用经费2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6%;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目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目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95.5 %,比上年决算增加0.8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中央及省级部门检查工作用餐,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716人次。
市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11万元,完成预算的90.1%。 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2个,参加会议852人次。主要为召开残疾人社区康复会议、残疾人就业、教育等会议。
市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5.5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为残疾人就业培训增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6个,组织培训1654人次。主要为培训盲人按摩培训、盲人计算机培训、残疾人技能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残疾人社区康复培训、残疾人就业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19.7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538.9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25.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3.1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175.31万元,主要是用于残疾人儿童康复。
2.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135.01万元,主要是用于残疾人体育运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7.84万元,降低22.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万元。授于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