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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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
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市各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县、区建立业务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行政性措施、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残联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两聚一高”主题,紧紧围绕“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十三五”目标任务,聚焦惠残助残,聚力创新创优,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质量,全力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具体是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总体目标,坚持总体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气神。主要是继续围绕“五个打造”目标,把牢工作定位;继续坚持“一争一创”要求,提升工作档次;继续按照“三更”标准,推进重点项目。
(二)紧贴小康标准,提高保障水平,切实提高残疾人获得感。主要是推动落实基本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扩大残疾人康复保障范围;协调推动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成效;大幅增加购买助残服务的总量;优化法制化维权服务;提供多样化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三)完善服务网络,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服务体系支撑力。主要是强力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全力构建残疾人培训就业体系;努力提升康复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加强残联系统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连云港市残联信息系统建设。
(四)提高素养能力,创新工作方法,锻造一支开拓进取的战斗队。主要是不断增强学习能力;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执行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三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康复处、组维处)及三个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依法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依法征收、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残疾人就业检查和劳动监察,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劳动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为残疾人提供劳动能力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竞赛和考核等工作。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辅具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全市社区康复工作,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开展肢体残疾人、残疾儿童等康复训练服务,普及型假肢、功能补偿型矫形器装配和辅助器具供应。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收入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
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017年度预算收入2449.06万元,主要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
为保障残疾人工作开展,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关于加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省补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苏财社[2014]80号)、《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省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25号)《江苏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苏残发[2014]39号)、《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苏残发[2016]33号)、《江苏省“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苏残发[2016]2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17.38万元、项目支出1931.68万元。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表见附件:《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7〕4号)批复,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449.0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472.22 万元,增长 23.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449.06 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449.06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449.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72.22 万元,增长 23.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 2449.06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17.72 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及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31.34 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517.3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6.54 万元,增长 61.26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93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5.68 万元,增长 16.65 %。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449.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9.0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449.0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17.38 万元,占 21.13 %;
项目支出 1931.68 万元,占 78.87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449.0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72.22 万元,增长 23.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449.0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2.22 万元,增长 23.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17.72 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及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31.34 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0.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66.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449.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72.22 万元,增长 23.89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17.3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0.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66.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517.38 万元,比2016年增加 196.54 万元,增长 61.26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会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5.17 %;公务接待费支出 6.0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4.8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6.07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服务残疾人项目中为残疾人接待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7.21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服务残疾人项目中为残疾人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03.34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类服务残疾人项目中为残疾人提供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