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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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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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市各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县、区建立业务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行政性措施、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三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康复处、组维处)及三个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十二五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扩大服务覆盖的目标,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规范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使残疾人服务机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了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先后出台了《连云港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辅具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连云港市县、区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连云港市县、区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连云港市县、区残联宣传文化体育体系建设标准》、《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和《连云港市残联机关服务效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各个体系建设的任务、标准、要求、时间节点作了明确规定。推动了硬件建设实现新跨越。投资近4000万元的连云港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现已全面竣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维权服务中心、辅具服务中心、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全部建设改造完成。市残联直属的康复机构投入650多万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据统计,各县区投入服务体系改造资金共达4500万元。全市康复机构新增业务用房31000平方米,增加活动场地12800平方米,新增康复设备5500台(件)。实现了内涵建设的显著提升。全市市县()25康复机构管理由规范化向标准化迈进;辅具服务中心由行政化向实体化迈进;信访维权由被动式向效能化迈进;残疾人就业培训由技能培训向培就结合迈进;惠残助残服务由统包统揽向社会化迈进。

(二)残疾人惠残助残政策基本落实。十二五纲要实施以来,我市围绕改善残疾人民生,坚持普惠加特惠,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积极推动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地惠及广大残疾人。完善了社会保障政策。五年来,2.9万名残疾人被纳入低保,其中8130名残疾人享受了重残补贴,1.5万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和1655名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残疾人享受了生活困难救助,1.2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210名残疾儿童获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4768名符合标准的下肢残疾人享受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强化了残疾人教育。积极加强特教学校的学前教育,全市7所特殊教育学校、4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班,2所普通幼儿园也开展了融合教育。508名残疾学生享受不同程度的教育补助。2015年,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连云港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受助学生的受教育面。提高了残疾人社会福利。4089名残疾人办理了爱心乘车卡,实现了免费乘坐公交车。同时扎实开展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五年来为我市贫困下肢残疾人捐赠轮椅2790辆、捐赠洗衣机1185台、电风扇780台、太阳能70台、电饭煲567台、彩电1058台,累计捐赠数量达6450台。推进了残疾人扶贫。指导扶持各县区开展创建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全市12家扶贫基地带动近1000余名残疾人脱贫或增加收入。完成农村贫困贫数据库。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街道路口及人行横道等位置的缘石坡道设置率、轮椅通行率、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城区主要医院以及火车站广场等一批公共建筑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均达90%以上,顺利通过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验收,成为苏北首家通过国考的城市。

(三)残疾人康复服务稳步提升。十二五以来,我市以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残疾人康复服务长效机制,实现服务意识日益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规范了014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06岁残疾儿童以及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进行筛查、评估、录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转介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基本康复项目免费训练,做到一人一档。2015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化建设暂行办法》,确保残疾儿童训练时间足、效果好、满意度高。五年来为7143014岁残疾儿童提供了免费康复训练。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6个县区各建成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残疾人示范康复室(站)。挑选卫生院(室)全科医生或精防医生担任康复指导员,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强化技术指导。实施了辅具适配和特殊康复工作。五年来,共为56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了免费矫治手术,为63名听力残疾儿童实施免费人工耳蜗康复项目,为近852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服务,为3000名盲人实施了盲人定向行走康复训练,为8163人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近2万人进行了免费辅助器具适配及家庭无障碍改造。

(四)残疾人就业培训迈上新台阶。十二五以来,我们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积极完善以培训促进就业的机制,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营造有利残疾人就业的环境,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着力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人社局、职业技术学院等阵地,发掘适合残疾人从事的职业技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五年来,为8000余名残疾人开展了计算机应用、手工艺编织、绘画、农村实用技术、插花、柳编等培训项目,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实现就业奠定了基础。2015年,我市成立了市盲人按摩协会,为有效开展盲人按摩各类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提供了平台,全年培训盲人200余名。同时加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标准和规范化建设,做好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管理、服务和年审工作。着力开拓残疾人就业通道。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寻找机遇,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各级残联每年多次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招聘会,在残疾人与招聘单位间搭建用工、就业桥梁,给更多的残疾人增加就业机会。几年来,有10000多名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2015年,我们全力推进了8个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不包括福利企业),创建了8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示范单位,树立了9个残疾人自主创业孵化示范性基地,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900名。着力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几年来,我们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严格残疾人就业年审,市残联、地税、财政部门联合发布年审征缴通知,并在市地税、市残联网站进行宣传,与财政局联合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告知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2015年,针对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出台,征缴对象严重缩水,征收难度增大的特殊形势,我们加大征收力度,全市残保金征收总额与去年相比,不仅没有下降,还略有增长,有力地支持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五)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影响扩大。十二五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宣传工作成果丰硕。每年的全国助残日、盲人节、聋人节等重大节日,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投入近百万元,建立全媒体宣传平台,完善市残联门户网站建设,建成并运行市残联微信公众平台,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网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典型,为残疾人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同在阳光下,共圆幸福梦为主题的扶残助残宣传月系列活动。会同连云港电视台、连网共同举办了大型电视公益晚会,面向全市现场直播,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还制作了24块宣传图版,回顾展出了我市五年来各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果,增进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和理解。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参加省残联组织的残疾人文学作品微电影剧本听障儿童演讲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并以此为平台,发现、聚集人才。多次举办残疾人书画工艺美术作品展,广泛征集残疾人书画和工艺精品,充分体现了我市残疾人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体育工作实现突破。多次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全国运动会,推荐残疾人体育运动好苗子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训练比赛,成昌杰等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各类比赛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15年,成功举办了全市首届残疾人田径运动会,挖掘和选拔了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作为我市的后备力量。成立了连云港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培训了143名体育健身指导员,开展了残疾人健身周活动,获得了国家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六)残疾人信访维权形势平稳有序。十二五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权工作,聚集力量,着力解决残疾人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加强了信访工作。主动建立不安定因素联系渠道,建立特情朋友,疏、通结合、变上访为下访,对全市残疾人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五年来,共接待和处理残疾人来电、来访2053人次,使一些基层矛盾得以有效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了法律援助。成立了连云港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和残疾人消费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充分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了信访热点。主动与公安、综治办等单位协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运营问题,促进和谐稳定。

(七)基层基础管理逐步加强。十二五以来,我市以健全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抓好基础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工作要求,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在先、基层为先的理念,完善基层残协、残疾人专门协会、志愿助残等服务网络,形成以7个县区残联为主导、105个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1714个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层网络,实现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组织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两项调查基础管理提升年为契机,全面完成了全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失业情况调查和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通过调查,个性化地掌握每一名持证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落实残疾人基本保障措施、持续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注重资金风险管控,在资金管理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认真落实各项匹配资金,并严格流程,健全档案,确保每一分民生资金都落实到残疾人身上。加强残疾人证管理。严格按照中残联制发二代残疾人证通知要求,做到严格标准、应发尽发。截止到2015年底各县区残疾人证评定、换发11万本,较好地完成了二代证基础信息录入和入库工作。

第二部分市残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残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度收入总计 2812.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74.48万元,减少16.96%。主要原因是省拨经费比去年减少。2015年支出总计3301.7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73.16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单位基建投资争取国家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其余为省拨经费下拨时间延迟至年末,款项支出相应推迟到2015年度。

(一)收入总计2812.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02.9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84.34万元,减少20.84%。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单位基建投资争取国家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其余为省拨经费下拨时间延迟至年末,相应款项支出推迟至2015年度。

2.其他收入9.8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财政局补发的2014年工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693.26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301.73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维权等方面综合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专项支出包括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扶贫、公益性购岗、残疾人教育、其他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3.86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省补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39.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4万元,增长10.99 %。主要原因是为了残疾人事业工作需要,新调入两名工作人员。

3.其他支出745.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35.31万元及补发2014年职工工资9.86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693.2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市残联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残疾人工作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本年收入合计281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95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9.86万元,占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本年支出合计330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21万元,占12.18%;项目支出2899.71万元,占87.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802.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84.34万元,减少20.84%。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单位基建投资争取国家一次性补助400万元,其余为省拨经费下拨时间延迟至年末,相应款项支出推迟至2015年度。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291.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63.30万元,增加20.6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残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29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3.30万元,增长20.64 %。主要原因是为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二)公用经费3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残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6.12万元,增长57.77%。主要原因是为跨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市残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拨残疾人康复、就业及扶贫、教育经费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68%;公务接待费支出4.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惠残政策的实行,为了方便残疾人,中央彩金捐赠了辅具用车,开展上门服务工作,业务用车量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中央及省级部门检查,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50人次。

市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2.83%,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2个,参加会议1376人次。主要为召开残疾人社区康复会议、残疾人就业、教育等会议。

市残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40万元,完成预算的89.33%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个,组织培训120人次。主要为培训盲人按摩培训、盲人计算机培训、残疾人技能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残疾人社区康复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447.61万元,本年收入决算507.4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735.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9.7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735.31万元,主要是用于残疾人儿童康复。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