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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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市各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县、区建立业务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行政性措施、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三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康复处、组维处)及三个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残联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回顾“十二五”和2015年残疾人工作,部署“十三五”发展任务。具体说,就是要努力实现“五个打造”:
一是要用干事业的精神,努力打造“激情残联”。要牢固确立不进则退、停滞则衰的意识,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精力放在做事上,智慧用在发展上,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提振精气神,奋力求作为。要鼓励爱岗敬业、认真做事,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工作敢抓敢管,做事勇于担当,在全市残联系统上下努力保持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
二是要用开放性的思维,努力打造“社会残联”。以开放的理念引领工作布局,不断丰富“残联点餐、社会做菜、政府买单”的形式和内涵,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从事残疾人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从事残疾人康复照料、就业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是要用强基固本的意识,努力打造“实力残联”。要通过加强各级残联组织、专门协会组织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有组织体系实力;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市、县(区)、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有载体实力;通过政策保障,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实现有物质保障实力。建设一个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能干成事的残联系统。
四是要用提高服务的水平,努力打造“效能残联”。通过建立两项调查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为实现残疾人精准化扶贫和精准化服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着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信息化平台,将残联门户网站打造成外界了解我市残疾人工作的“窗口”,将业务工作平台打造成集残疾人教就、宣文、康复、就业培训、档案管理系统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将OA办公系统打造成受理残疾人诉求渠道顺畅、落实服务主体迅速、承办责任制度明确的系统。要持续改进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能,逐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廉洁残联”。高度重视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珍惜残联系统的良好声誉,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每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制度成为廉政的保障,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抓起,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廉政务实的残联。
四、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5〕17号)的要求,2016年度市残联部门预算按照“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统筹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约束、提升资金绩效、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市残联部门预算包含了连云港市残联本级、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连云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两家单位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收入1,976.84万元,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资金320.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1,6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20.84万元、项目支出1,656万元。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976.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54万元,占97.91%;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占2.09%。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54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本级及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9.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656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41.30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29.74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11.56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与2015年相比,车辆运营费用减少4万元,同比减少44.44%,主要原因为公务车改革,减少单位公车所致,其他项相比基本没有变化。2016年度,市残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7.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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