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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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
单位预算公开建议报告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由市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市各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市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县、区建立业务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行政性措施、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四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康复处、组联处、教就处)及两个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5年度预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