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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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营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残联,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经研究,现将《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15日
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营标准
“残疾人之家”是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的以各类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是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6〕2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18]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运营标准
1、组织管理方面。“残疾人之家”法定代表人为机构的总负责人,负责该残疾人之家的管理和协调等全面工作。村(社区)“残疾人之家”要有专人负责“残疾人之家”的管理、运行和协调等工作,机构正常运转期间保证至少有一人全天在岗。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管理和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财务管理方面。“残疾人之家”应委托财务专业人士或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单独进行财务核算,涉及残疾人个人的各项补贴或收入须核算准确后,通过一折通或银行卡方式发放。
3、档案管理方面。“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要做好残疾人个人档案、相关考勤资料、各项日常服务的活动记录及其它管理运营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存档。
4、安全管理方面。在机构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必须由家人接送并履行签字手续,在正常工作时间段,除监护人申请并亲自带领,不得允许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独自离开。有能力自由出行的残疾人,监护人必须与残疾人之家签订书面协议,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突发事件应对演练不少于两次。
5.饮食环境卫生方面。各“残疾人之家”应安排人员负责机构中午用餐工作,保持机构内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6.志愿者服务方面。各“残疾人之家”要整合志愿者服务力量,搭建社会扶残助残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每个残疾人之家每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两次,活动须留存照片等影像资料。
7.文体活动方面。各“残疾人之家”要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定期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每个残疾人之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体活动,活动须留存照片等影像资料。
二、监督管理
1、注重平时督查。各地残联要把“残疾人之家”运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不定期巡查、回访服务对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健全档案管理。重视“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营过程档案建设工作,如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名册、 “残疾人之家”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日间照料人员花名册、辅助性就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相关服务协议、残疾人健康档案、服务记录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凭证、水电费支出凭证、其它运营资金使用凭证等。
3、严格财务管理。各“残疾人之家”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定期对残疾人劳动报酬发放情况、运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残联、财政、审计等部门及当地政府的监督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运营评估验收表
市 县(市、区) 残疾人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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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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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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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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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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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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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托床位 |
张 |
供餐能力 |
客/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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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持证残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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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持证 残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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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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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内容 |
县(市、区)残联评估 |
市残联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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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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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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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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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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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间照料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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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辅助性劳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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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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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核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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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残联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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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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