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的意见
- 主页 /
- 康复服务 /
- 康复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计委、国家扶贫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95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任务要求,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为目标,本着“强基本、创特色、求实效”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医疗优势资源,推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和个性化康复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精准康复服务,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一)以维护残疾人健康为中心,推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精准康复个性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衔接,优先覆盖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努力实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二)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到2020年底,全市有康复需求的0-17岁非持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8%以上。
三、任务要求
(一)构建组织管理保障体系
各地区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残联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筹各方资源,紧密配合,形成体系化组织管理框架。
各级残联要切实把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作为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动态更新等有关数据,与卫生计生部门共享残疾人需求信息;要充分发挥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熟悉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优势,积极配合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和签约服务相关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层卫生重点工作之一,将残疾人签约服务情况定期与残联沟通,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共同部署、问题共同解决、成效共同考核、奖惩共同落实,合力推进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开展。
(二)夯实康复服务平台建设
各地区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优化硬件配置,努力构建网络化的服务平台。
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专业康复机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构建以三级康复机构为龙头、二级康复机构为主导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要重视乡镇、村两级“残疾人之家”康复室(站)、基层辅具服务站、残疾人居家康复点的建设,积极探索连云港市“互联网+居家康复”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康复项目,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远程居家康复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康复服务与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乡镇、村、居家三级基层康复服务网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优势医疗康复资源下沉,推动市、县(区)综合性医疗康复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康复服务联合体”,实现专业康复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化帮扶,提升基层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要加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安全有效的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网络。要加快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的建设,推广“手机客户端--健康小屋--远程会诊系统”服务模式,以App优先对残疾人实施电子档案管理、残疾评估,远程监护数据检测和传输,及时提供有效健康需求和康复服务。
(三)完善康复服务队伍建设
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精准康复队伍建设,优化康复人才梯队,提升软件水平,努力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各级残联要进一步优化调整儿童康复机构康复人才结构,实施学科带头人“传帮带”模式,激励康复领军人才到省、内外三级康复医院、高等学校进修学习,及时更新康复理念、掌握康复前沿技术。要建立完善康复协调员队伍,明确由残联专职委员、村(社区)干部组成,要以提升基层康复业务水平为抓手,实现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要不断加强基层辅具队伍建设,建立辅具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制管理和辅具服务人才库。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配强配优家庭医生团队,明确由基层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人员组成,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康复治疗师编入服务团队,积极引导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担任技术顾问,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安全、连续、综合、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康复服务,努力使家庭医生成为残疾人的“健康守门人”。
(四)拓展基本康复服务内涵
各地区要合力构建多元化的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拓展服务内涵,以满足残疾人“发展性”需求。
各级残联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教融合服务,推动特教学校与康复机构建立双向服务关系,实现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康复、教育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服务残疾儿童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动特色社区康复服务,建设“脊髓损伤希望之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等示范点,依托社会平台,开展脊髓损伤患者的日常功能训练指导,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以健教盲、以健带盲”和“以盲教盲、以盲带盲”定向行走技能培训等,为特殊群体的残疾人提供专项服务。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行残疾人基层首诊签约,促进残疾人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签约残疾人优先获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实施免费体检。重度肢体残疾等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团队应提供上门服务。要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基层与市、县(区)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大病转诊制度,优先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实施大病转介,病情稳定的转回家庭,由基层卫生部门对持证残疾人在家庭(如家庭病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和基本康复服务。要按照《连云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包》,提供建档立卡、大病转诊、残疾预防、康复宣教等基础性服务和转介、康复指导、护理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对仍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群,按照《连云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和签约服务付费标准(2017年版)》结合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设计并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供选择。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入政策。各地区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投入机制。人社部门要完善残疾人康复医保政策落地实施,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康复机构康复项目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财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补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下拨,确保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残疾人按规定实施救助。扶贫部门要统筹扶贫资金,为困难残疾人签约服务提供支持。
(二)提升服务能力。各地区要以提升服务能力的可持续为目标,建立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康复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分级建立完善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要强化素质能力、工作能力建设,要整合市、县(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的技术资源,充分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把残疾人康复知识、康复技能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签约数量、服务质量、残疾人满意度等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对残疾人签约服务情况实施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残疾人精准康复专项经费拨付和医保资金支付挂钩,加强检测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常态化的工作通报制度,确保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7年 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