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维权体系 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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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维权体系 兜牢民生底线

——灌云县检察残联联手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
来源:灌云残联 作者:左银华

5月16日,在第34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灌云县检察院联合县残联会签《关于加强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通报、案件信息共享、办案配合协作等六项机制,并就落实检察建议、宣传联动等方面予以规定,共同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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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合力保障残疾人享受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权益保障"窗口,设立涉残控告申诉案件上门听证机制;依托检察机关与残联等20家单位建立“1+20+N”多元救助机制,开展多元化涉残救助帮扶。残联为涉案刑事受害人建立评残绿色通道,并根据涉案受害人评残等级,及时给予康复医疗、辅具适配、就业指导、家庭生活无障碍改造等功能助残措施。

《意见》强调合力保障残疾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严重侵害残疾人生命财产安全、侵害残疾人群体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对残疾犯罪嫌疑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监督,对于侵害行为严重、存在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情形的,依法告知并支持未成年残疾人、残联等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对于侵害残疾人人身权利、群体利益的犯罪,被告人为残疾人的刑事案件,残联派员依法参与公开庭审等诉讼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意见》要求合力保障残疾人教育就业等权益。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维护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权益的职责;加大民生领域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力度,办好关涉残疾人的民生民利案件;依法积极支持合法民事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残联依法、主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时,检察机关给予必要的法律指导。双方定期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以及其他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增强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