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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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作者: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残联,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46号)》、《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连残发〔2019〕4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区常住户口、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失业和未就业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对参加2023年度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照500元/人、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资格培训补贴

三、申领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区残联(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填写《连云港市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补贴的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3. 参加培训的个人缴费有效票据。

(二)审核。区残联(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将附件1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审核,并在连云港市残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填报《连云港市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汇总表》(附件2)报市残联审批。

(三)拨付。市残联审批同意后,一次性将补贴资金拨入申领人账户。拨付方式应采取由残疾人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通过银行向残疾人划拨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撤销对其补贴申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请补贴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表格下载地址: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s://www.lygcanlian.gov.cn/)下载。

(四)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参照执行。

 

 附件:1.连云港市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申请审批表

2.连云港市市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补贴汇总表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尹海峰   电话:8585209685850156


    附件表格下载.docx